國務院法制辦昨日就《中國公民民族成分管理辦法》(公開征求意見稿)向社會征求意見。
  意見稿規定,公民隱瞞真實情況,偽造、篡改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,申請變更民族成分的,民族事務部門應當撤銷審批意見,公安部門應當撤銷變更登記,同時通報相關部門收回該公民依據虛假民族成分享受的相關權益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(www.chinalaw.gov.cn),或通過電子郵件、傳真、信函等方式對公開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,意見征求截止日期為2015年1月1日。據新華社   (原標題:隱瞞情況變更民族成分構成犯罪的擬追刑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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